趁店員繁忙店內竊取手機遭送辦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3.04.09
雲林縣斗南警分局東和所破獲一起手機竊盜案,一名患有中度智障之犯嫌林女,與母親至古坑鄉東和村文化路上的一間飲料店購買飲料,趁老板娘忙於製作飲料期間進入店內,自以神不知鬼不覺,竊取被害人紅色手機一支。
事後經失主找不著手機時,播打電話並有接通且有人回應稱該手機是竊嫌自己的,一時失主愣住,心想到底手機是誰的時,過一會才回神,案經失主向警方報案並調閱店內監視器偵查,因而破獲該起竊盜案,並在偵訊後將林女依竊盜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被害人黃女,將所有之紅色手機拿給店內在嬰兒車內之1歲多兒子玩耍,之後就招呼來店購買飲料之客人,事後發現兒子玩耍之紅色手機不見了,播打電話並有接通且有人回應稱該手機是竊嫌自己的,一時失主愣住,心想到底手機是誰的時,過一會才回神,被害人打電話至派出所報案,東和所員警廖富進即迅速至被害人店內調閱監視器,發現有一名女子疑似走進店內並至嬰兒車旁且有彎腰之行為顯得可疑。
遂將穿著特徵記下後返回派出所再調閱雲林縣警察局所裝設之路口監視器,調閱該時段、路段有一對母女像至店內消費之人,取得車輛號碼調查發現係住古坑鄉一位26歲林姓女子涉有重嫌,警方立即至犯嫌家中調查,林女見事蹟敗露當場坦承犯行,並於其家中取出被害人失竊手機一支。
經被害人確認無誤,全案宣告偵破,由於歷經失竊到偵破不到五小時,連竊嫌都自以為不會有人發現,殊不知其行為均被一一攝錄,無從抵賴,只好見警方找上門就馬上承認並順利找回失竊手機,連不抱希望的常主見警方到店內通知前往派出所指認失物仍不敢相信警方辦案效率如此神速,深感佩服,連連稱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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