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來襲中部勘查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3.03.28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中部地區強震,台中市傳出零星災情,部分房屋遭受毀損,稅務局將依各區公所、消防局等機關通報及蒐集新聞、媒體報導等相關資料,主動勘查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
該局表示,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地價稅全免,房屋判定全倒或不堪使用,經核定房屋稅全免者,房屋基地之地價稅亦同步准予免徵。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除該局主動辦理減免外,納稅人也可以自行檢附房屋受災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得於災害發生後三個月內向土地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或利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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