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李朝卿收賄 檢方今起訴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3.03.26
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工程回扣貪污案,南投地檢署申請羈押長達四個月後的今(三月二十六日)天,檢方予以起訴並求重刑;但在看守所中的李朝卿,據知並未認罪,而他是否在被檢方起訴後,南投地方法院會給予交保或者續押,都仍待地院開庭審理後決定。
李朝卿涉貪的起訴,南投地檢署今天上午提出,而因李朝卿被延押二個月,是在三月二十九日到期,所以檢方趕在三二九前起訴李朝卿,應是檢方必須進行的「動作」。
南投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李朝卿是在工程與勞務採購案中,涉收不法回扣3170餘萬。且,另有洗錢等案,仍持續分案調查中。今天檢方對李朝卿的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而在起訴的同時,檢方也向法院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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