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府函文各單位避免過節送禮情事
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08.06.02
97年端午節將至,宜蘭縣政府為端正禮俗風氣,對於與縣府有業務往來之廠商或業者,難免因過節禮俗而有贈送財物予公務人員之情事。
因而,特別函文府內各單位暨所屬機關、縣立學校,應恪遵年節不收禮、不送禮、不接受招待邀宴要求,除請各單位主管尤應以身作則外,並要求所屬公務員如遇有廠商餽贈物品,亦可會同政風人員適時退還。
另所屬公務員如遇上述拒收餽贈情事者,應依規定陳報機關首長並知會政風處。
政風處代理主任羅朝明表示,歷年縣府辦理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受訪民眾,對縣府公務員品德操守均持肯定態度,惟外界仍對公務員有收受餽贈、接受招待邀宴要求之傳聞,因而今年端午節期間該處將指派所屬政風人員不定時不定點,加強節前及節後政風巡查工作,希望藉由此項政風查察措施,導正不必要禮俗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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