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涉吸金17億9人遭訴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13.02.26
台北市「加樂福」公司實際負責人田哲榮、楊阿江組民間合會吸金17億元,不願用不法獲利支付會腳利息,演出公司倒閉、並設計名義負責人歐政杉逃亡戲碼,他個人則向調查局自首。台北地檢署上午將田哲榮、楊阿江以及幹部共9人依違反銀行法罪起訴,歐政杉發布通緝。
檢察官張智堯偵查中查扣帳款2600萬元,並將嫌犯以犯罪所得購買的凌志、福斯2部休旅車扣案,今天上午同步在北檢文山區贓物庫拍賣,各拍得185萬元、94萬6000元,款項併入國庫充公。
檢方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名起訴田哲榮、楊阿江和公司幹部王勻玓、林鐵金、王惠暄、黃潘錦、黃美淑、黃鈺皓、邱瑞香,其中主嫌田哲榮、楊阿江偵查中被羈押,詐得巨款分文未吐出,檢方請求法官對2人從重量刑,並繼續延押到全案判刑確定為止。
檢調查出,這起吸金案共1155人受害,被告從98年12月到去年10月偵查發動,不到3年,集團獲利高達17億7844萬餘元,致富之後,主謀等人住豪宅、開名車,公司決定收山之前,臨去秋波再設計「總裁專案」吸金,海撈最後一票。
最後一票得手後,田哲榮將公帳提領一空,四處藏金,自己跑去調查局自首,騙調查官已有悔悟,會「勸」楊阿江出面投案,再設計歐政杉逃亡海外,以便將全部法律責任推給歐,製作筆錄稱錢都被歐政杉捲走。
檢察官起訴表示,田哲榮、楊阿江利用國內低利率的環境,巧立名目吸金,精心設計自首戲碼,謊扮「抓耙子」檢舉歐政杉,以便將未來的民事求償法律責任,推給歐一人承擔,2人在被羈押前頻繁往返台灣、大陸,有逃亡之虞,因此起訴時強力建議法官續押他們。
起訴書指出,田哲榮等9人成立「加樂福」公司 (現更名永佳國際事業公司),對外以「加樂福聯誼會」名義招攬合會,非法收受存款業務,零存整付將現金用來買股票、不動產,在台灣設立益嘉科技、凱蘿娜公司,並在大陸、日本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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