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持續查緝非法販賣海豚肉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3.01.28
民眾舉報東勢及四湖有小吃店疑似非法販賣海豚肉,雲林縣府保育人員隨即聯繫警政單位趕赴案發現場進行稽查,現場查獲疑似海豚肉之肉塊約有55公斤,並將可疑肉品進行取樣,送至可協助鑑定之專業單位,俟檢驗結果出來,如確證為保育類動物之肉品,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並將其移送究辦。
為保育野生動物,縣府戮力進行各項宣導及查緝活動,近年來均有案件移送法辦或處以行政罰鍰,去年進行稽查處理違法野生動物保育法事件近21案,主要為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非法飼養保育類動物到非法販賣保育類動物活體及其產製品。
其中21案件內有4案為查緝非法販賣保育類產製品(海豚肉、鯨魚肉等),依程序經採集證物進行樣品化驗,確定違法案件1案且已移送法辦。
縣府未來將針對特定地區不定期進行稽查取締之工作並且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強化宣導保育工作,期望使野生動物保育觀念能向下紮根。
縣府呼籲民眾對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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