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平高標台南不准有補丁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台南報導
2013.01.24
台南市政府表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新法已於去年底上路,市府要求各區公所、管線單位及工程承攬廠商務必配合做到新鋪路面「只能有色差、不得有高低差」,新闢道路或路平專案道路三年禁挖、違規或缺失絕不可寬貸。
工務局長吳宗榮表示,南市已獲內政部營建署評定一百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全國第二名,一○一年度考評最近出爐,再進步拿下第一名,已超越台北市,再接再厲實施「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希望達到「全民有感」的路平標準。
工務局企劃科表示,新法實施後,不再由市府收道路代修費,而是由管線單位自行負責修復道路,嚴格要求路面修復寬度,八米寬以上道路至少達一車道,八米寬以下道路則是全車道寬,不能再有「補丁」情況。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3.12
「健康藝術公園」完工揭牌2011.04.17
「2011台南春季路跑賽」永華市政中心舉行2011.10.29
台南後壁入圍國際花園城市2009.10.16
交通安全宣導交通安全種子營體驗活動2011.11.23
澳洲商工辦事處新任代表拜會 盼臺澳交流2008.12.28
南縣舉辦踩風關仔嶺 親子鐵馬行活動2008.10.17
全民防衛動員(萬安31號)全民防空演習2008.11.04
台南縣2008清燙牛肉啤酒節8、9日熱鬧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