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弱勢者仍可按月領取年金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3.01.16
國民年金於97年開辦迄今已5年有餘,但仍有部分65歲市民,卻因未繳清保費,而無法享受國民年金之保障,在高雄市議員與高雄市政府的努力下,找到了兩全其美的辦法。
高雄市議員鄭新助先前於議會質詢期間,對於該市部分已滿65歲市民,因未繳國民年金保費而無法領取年金,表達了關切,高雄市政府隨即發函內政部,積極爭取未能繳國民年金保費,導致不能領取國民年金者的權益,希望讓已滿65歲而未能繳清國民年金保費的市民,仍能有領取國民年金的機會。
之後,內政部在回函中表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無力一次繳納欠費者,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欠費,1個月為1期,最多以40期為限,每期最低應繳納新台幣1000元,並在繳納完第1期費用後,即可請領部分老年給付,繳完第4期費用後,可請領每月足額老年給付,被保險人可由已領取的年金給付,按月繳納未償還的分期款,以保障經濟弱勢的被保險人領取保險給付之權利。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表示,內政部函示明確提到弱勢市民,可申請分期或減免繳交保費,亦可同時領取年金,對於高雄市的弱勢民眾,無疑是一個好消息,也感謝鄭新助議員的協助爭取。另外,鍾孔炤也提醒所有勞工朋友,在工作期間保勞保,待業期間保國保,則每位勞工朋友可以有兩份保險保障。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8.04.11
港都客運接駛6條公車路線2020.05.19
市民健康第一 韓國瑜:暫緩仁武焚化廠公告2012.08.13
臺灣港務公司16日舉辦傘亮一夏捐血活動2023.12.13
鼓山魚市場週五重新啟動 轉生質感複合式商場 全國特色農漁產品一次購足2012.02.29
新豐祥老人協進會受邀佛光山知性之旅2019.01.31
高雄關辦理私貨及逾期貨標售2022.10.21
台船公司承造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100噸級巡防救難艇HNO.1151下水典禮2010.05.22
中油打造綠海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