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掛牌成立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臺中報導
2013.01.02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成立交通事件裁決處,台中區監理所表示,一月一日起接辦交通違規業務。
原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承辦的台中市交通違規裁罰業務,於一月一日起改由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新設置的「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接辦,今天上午在該局舉辦揭牌儀式,由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與台中區監理所所長陳聰乾共同主持,兩人均表示,政府機關間業務移撥一定做到無縫接軌,不會讓民眾感到不方便,未來台中市的車主與駕駛人對交通違規紅單有疑問要申訴,可洽台中市豐原區豐東路120號2樓交通事件裁決處辦理。
監理所表示,該所在豐原、大肚及北屯共有三個據點,提供車輛、駕駛人與違規裁罰等監理服務,而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車主與駕駛人未必清楚管轄區域的差別,遇到不能連線處理的交通違規(例如酒駕違規等),偶而會跑錯地方,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成立後,大台中地區交通違規業務統一由該處辦理,該處目前暫設於豐原監理站二樓辦公。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也與監理所合署設置大肚、北屯、豐原等三個辦公室,方便車主與駕駛人臨櫃繳納罰鍰後辦理各項監理手續。
圖說: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揭牌。(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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