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家淇:加強酒駕取締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12.28
根據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十一月發生交通事故七千多件,較十月增加一百多件,其中酒後駕車件數比率不少,顯見酒駕問題還有待加強改善。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第二十次會議,日前在中港市政大樓舉行,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在會議中報告指出,十一月發生交通事故七千二百八十五件、死亡十七人、總受傷人數五千七百一十五人,較上月增加醫百二十七件,死亡人數減少三人,總受傷人數增加一百零二人。
肇事車種以機車二千二百三十五件為最多,小客車一千三百七十七件次之;肇事時間每天下午四時至六時的六百三十六件最多,下午六時至八時五百六十九件次之。
至於交通事故的肇事因素依序有: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前車狀態、違反號誌管制、轉彎未依規定、未保持安全距離、起步未注意其他車安全、酒後駕車、變換車道不當等。
酒駕件數排行雖然不在前段,但後果往往非常嚴重,根據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的統計酒後駕車件數十一月一百三十九件、十月一百四十一件,顯見酒駕問題還有待加強改善;酒駕的問題造成民眾生命產財遭受威脅,副市長蕭家淇在會中要求警察同仁加強取締,降低酒駕肇事件數。
其次,交通警察大隊也公布台中市十一月份十大肇事路口,分別為:霧峰區吉峰路與錦州路口、西屯區台灣大道與東大路口、西區公益路與忠明南路口、西屯區西屯路與福雅路口、清水區中山路與三民路口、西區台灣大道與英才路口、南區國光路與復興路口、太平區中山路與旱溪東路口、北區五權路與柳川東路口及南屯區文心南路與大忠南街口等。
交通局長林良泰呼籲用路人應依規定行駛,不要闖紅燈,機車要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民眾也應力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不要造成家人與他人的傷害,「酒駕誤人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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