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租賃住宅嘉惠高市勞工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2.12.20
為安定勞工生活,協助解決勞工居住問題,高雄市政府訂於102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開放受理申請「勞工租賃住宅出租」。
凡年滿20歲設籍高雄市滿六個月,且受僱於高雄市各事業單位(在高雄市登記設立營業人之事業單位)之有眷勞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合計達三口以上,且均無自有住宅者,可向勞工局申請。
勞工局表示,目前有前峰東區7戶(九如四路)及復興西區4戶(一心二路)的勞工租賃住宅招租,每戶約28坪,月租3,500元,可協助無力購屋的勞工朋友減低經濟負擔,預定101年2月中旬公開抽籤,排定承租戶及遞補順位。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5.03.25
高雄關辦真仿品辨識講習2011.06.08
港埠設施招商說明會高雄場10日登場2025.09.15
中鋼114年召募30名新進師級人員9月29日報名截止2009.03.19
中鋼為協助下游客戶拓展歐美地區市場2013.03.08
中鋼公司澄清虧損的不實報導2008.07.23
仁武警察分局查獲妨害風化案2010.09.02
高雄關稅局查獲價值2000萬元私菸2023.11.27
石油工會勞教活動結合廉政宣導 讓民眾反貪反賄淨化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