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中央儘速通過地方自治條例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12.11
有關台中市提送中央備查的地方自治條例一拖一年多,市長胡志強表示,縣市合併已經兩年,有些自治條例期限即將屆滿,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若還沒核定的話,很擔心產生空窗期,希望中央能快一點,尤其對於不必要的爭議,中央應該尊重地方議會的權責。
市長胡志強於今天出席市議會大會時表示,可能中央的工作太多,他呼籲內政部要有效率,不要在不必要的地方一直打轉,否則會產生空窗期,而且市府這麼急的送去,依法在一個月要處理,中央居然花到快一年的時間都還沒有出來,所以市府難免抱怨一下。
胡志強表示,若自治條例真的來不及,市府可能要採取補救方式,讓原來的法案暫時接受,當然他也擔心,萬一在到期前中央送來新的版本,市府其他配合的條例要不要改,所以市府現在配合的條例都先準備好了,他再次呼籲中央盡快處理。
胡志強說,若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有違背母法的旨意和精神,中央可表示意見,若要協助幫忙,他很謝謝,就算咬文嚼字他也不反對,但動作要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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