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議會酒帳案張清堂等人22日報到執行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12.05
台中地檢署針對前台中縣議會酒帳案,於今天上午送發執行傳票,給議長張清堂、前台中縣議會主秘蔡文雄,應於十二月二十二日到案執行。
顏清標及張清堂、蔡文雄涉及錢台中縣議會酒帳案,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顏清標及張清堂各被判刑三年六月、褫奪公權三年;蔡文雄則判刑六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
台中地方法院接到最高法院的判決卷宗,檢察官經漏夜閱卷,張清堂及蔡文雄兩人的執行傳票,於五日上午十時三十分,由專人發送,兩人執行報到時間為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報到後將依程序發監執行;至於顏清標部分,因另涉頂替、槍械罪與酒帳案同案起訴,頂替、槍械案早經判決確定,已入監執行完畢,台中地檢署也報請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合併應執行刑責。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7.11.15
大廟口公司冬粉標示不實檢方偵辦中2010.05.29
第四屆園藝療法國際研討會揭幕2012.08.14
大雅忠義里滯洪池動工可改善淹水問題2011.07.01
市府贈送給卡卡的明亮純淨白瓷市鑰曝光2010.05.13
王者風範 波哥雷里奇之夜亞洲首度戶外公演2013.10.08
黃色小鴨不來胡:並非沒有努力爭取過2016.12.10
修平科大50週年校慶熱鬧滾滾2015.06.15
漁工外海作業身體不適直昇機救援直送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