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警方破獲職業賭場逮捕二十人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12.02
台中市大甲警方在大安區破獲職業賭場,逮捕賭場主持人及賭客一共二十人,持將二名主持人移送偵辦,並裁罰十八名賭客。
陳黃X猜(女、五十一歲、有賭博前科)、李X豐(男、五十八歲)二人,利用李嫌所有之住宅,以俗稱「豆九」骰子賭博之方式經營職業賭場,供或不特定人聚眾賭博營利,現場由陳嫌主持賭局並抽頭,並以每日新台幣二千元代價,僱用李嫌負責現場看門把風,陳、李等二嫌並於賭場外裝設監視器系統,來躲避警方查緝。
大甲警分局偵查隊在大安區東西四路,當場在李嫌所有的住宅內,查獲陳嫌在內主持骰子賭局,並查獲十八人在內聚賭,現場起出扣賭具竹簍盤子一個、骰子一百零三粒、竹製骰盅一支、監視器鏡頭二支、監視器螢幕二台、帳簿一本、電費收據五張、抽頭金新台幣一萬二千元、賭資新台幣二萬五千七百元等物,將他們帶回警局偵辦。
陳嫌坦承自十一月十五日開始,經營骰子職業賭場供不特定人等對賭,賭法係由賭客輪流坐莊,莊家將三顆骰子放進竹盅中,搖晃後倒出,骰子點數總和若為八點或九點,賭金由莊家贏走,如點數總和為十一點或十二點則閒家贏,莊家需依閒家押注金額一比一賠錢,點數如為其他點數,雙方互不輸贏,每日輸贏賭金平均約為新台幣五至十萬元左右,每位賭客每小時由陳嫌收取抽頭金一百元,每日抽頭金為一萬二千元,已收取抽頭金約十八萬元。
陳、李兩嫌坦承犯行不諱,陳嫌供稱時機不好,又被倒會,所以想賺些外快,才會邀朋友小賭一下,全案依賭博罪移送,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圖說:警方查獲的犯罪證物。(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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