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油價上漲農機用油續辦漲幅補貼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興新村報導
2012.11.3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12月份農機用油續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免徵5%營業稅,並續辦理農機用油漲幅補貼措施,柴油每公升補貼0.8元、汽油每公升補貼0.4元,請農民持農機使用證與免稅油憑單購油,即可享受補貼優惠。
農糧署說,自今年4月2日起持續辦理農機用油漲幅補貼措施,以100年4月25日油價作為基準價格(柴油每公升30.4元、92無鉛汽油每公升32.4元),每月檢討油價變動情形,按月調整補貼額度,同一個月內補貼額度相同。
12月份補貼額度,以前(11)月前3週平均價格與基準價格漲幅計算,11月份前3週平均油價計算結果,柴油每公升32元,較基準價格30.4元,漲幅1.6元,由農委會補貼50%即0.8元;另92無鉛汽油每公升33.2元,較基準價格32.4元,漲幅0.8元,農委會補貼0.4元。
農糧署表示,現行農機用油優惠除依基準價格漲幅補貼50%外,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免徵5%營業稅。
農機所有人只要向轄內鄉(鎮、市、區)公所申領農機使用證,並憑證領取免稅油憑單,向當地加油站購油即可優惠。該署亦籲請農民節約用油,珍惜有限能源,共同維繫產業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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