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賄選判刑國民黨連坐罰455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花蓮報導
2012.11.29
2009年12月,第16屆花蓮光復鄉長補選以及19屆的卓溪鄉、萬榮鄉代表選舉,國民黨籍的五位候選人都因賄選判決確定,所以花蓮選委會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決議推薦的政黨必須負連坐責任。
對此,國民黨花蓮縣黨部表示,賄選行為應屬個人,和黨中央無直接關係,在收到裁罰書之後會向選委會提出申復。而根據中選會統計,政黨連坐受罰的制度實施五年以來,不包括花蓮這起案例,全國確定裁罰總共六十七件,裁罰案中, 國民黨五十六件占84%,累計金額已達四千一百萬五千元;民進黨則是九件,罰款金額七百四十萬元。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8.02.11
花蓮震災逾106小時大型機具開挖2007.12.21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暨全國性公民投票電腦計票工作人員教育講習2014.01.08
年節魚貨飆漲花蓮漁會平價供應2012.03.24
花蓮美石聯展熱鬧展開2009.03.09
花蓮辦理偏遠學校教師流動問題座談會2014.11.30
花蓮縣長傅崐萁以8萬9048高票連任2011.02.09
花蓮婦女會辦新春團拜2009.05.09
98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