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賄選判刑國民黨連坐罰455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花蓮報導
2012.11.29
2009年12月,第16屆花蓮光復鄉長補選以及19屆的卓溪鄉、萬榮鄉代表選舉,國民黨籍的五位候選人都因賄選判決確定,所以花蓮選委會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決議推薦的政黨必須負連坐責任。
對此,國民黨花蓮縣黨部表示,賄選行為應屬個人,和黨中央無直接關係,在收到裁罰書之後會向選委會提出申復。而根據中選會統計,政黨連坐受罰的制度實施五年以來,不包括花蓮這起案例,全國確定裁罰總共六十七件,裁罰案中, 國民黨五十六件占84%,累計金額已達四千一百萬五千元;民進黨則是九件,罰款金額七百四十萬元。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3.08.20
防衛指揮部指揮官向縣長報告防災進度2011.08.31
花蓮辦提升計程車司機服務品質及形象研習2010.03.20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召開99年會員大會2012.04.14
花蓮將辦理五榖神農大帝聖誕遶境活動2013.01.16
台鐵加開深夜紅眼列車票價7折2008.10.21
耗資8億7千萬元開發的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2013.09.26
中秋後暴跌花蓮研發文旦加工2008.11.15
花蓮縣長謝深山參加國小運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