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警察耐心開導尋短女成功解救阻止悲劇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6.17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蔡振宏,分別於97年1月22日及97年5月19日在本市蘭潭水庫附近,成功解救2名欲跳潭自殺的女子,適時阻止悲劇發生,充分展現大愛精神。
該局局長劉柏良到任後,即十分重視員警為民服務工作,並期許員警與民眾建立良好互動關係,提升民眾滿意度及警察形象,獲知警員蔡振宏優良事蹟後,特於今日月報中公開表揚,贈送警察寶寶1個,藉以激發員警的榮譽心,企盼更能贏得社會民眾的信賴。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0.01.09
嘉市辦城市空間暨景觀規劃研討會2010.07.31
文化路夜市全面檢視爭取佳績衝PK2008.08.31
孔廟小狀元會考2012.06.07
嘉市中醫師為誇大壯陽療效摻入西藥販售2009.11.07
嘉市三寶山靈嚴禪寺舉行聖像安座大典2008.05.31
冰原巨獸-長毛象特展2009.04.09
嘉市校外會首次辦「嘉義市青少年高峰會」2012.04.27
宵小半夜翻牆竊物 警鈴大響為警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