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警察耐心開導尋短女成功解救阻止悲劇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6.17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蔡振宏,分別於97年1月22日及97年5月19日在本市蘭潭水庫附近,成功解救2名欲跳潭自殺的女子,適時阻止悲劇發生,充分展現大愛精神。
該局局長劉柏良到任後,即十分重視員警為民服務工作,並期許員警與民眾建立良好互動關係,提升民眾滿意度及警察形象,獲知警員蔡振宏優良事蹟後,特於今日月報中公開表揚,贈送警察寶寶1個,藉以激發員警的榮譽心,企盼更能贏得社會民眾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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