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方抽絲剝繭破獲一年前強盜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11.16
台中警方「抽絲剝繭」,讓一年前的強盜案露出曙光,因而破獲該起強盜案,讓霧峰地區學子不再擔心害怕。
霧峰區一處學生出租套房,發生一起強盜案,被害人係一名未成年的女大學生,雖損失財物不多,但案發後造成女子身心嚴重受創,且造成該地區之學子人心惶惶,案發後警方鑑識人員雖在案發處,採集到數枚指紋,惟送刑事局比對後一直未比對出特定對象。
霧峰警分局成立「0118專案」專責偵辦此案,專案人員前後調閱案發處一帶沿線之監視器,期能發現一絲線索,經調閱後發現嫌疑人的影像,並經查歹徒騎乘之機車係失竊贓車,專案人員隨即將案發現場所截取之嫌疑人影像,進一步查訪及提供案發地區之轄民指認,仍無法突破案情。
員警雖積極偵辦,但是一年多來苦無具體進展,今年十月間經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宋姓警務員,在彙整各分局所破獲及通報協尋的資料中發現,霧峰警分局轄內的「0118專案」所通報協尋之對象,與東勢警分局所破獲的準強盜殺人案莊姓嫌犯身體特徵相似度極高,宋姓員警將相關資料送交霧峰警分局專案人員清查,經比對在案發玻璃窗上所採集的指紋,與莊嫌所存檔之右拇指指紋相符,員警納悶為何之前會沒有比對出指紋,後才得知於第一次指紋送驗時,莊嫌的指紋因尚未建檔,所以才未比對到。
莊嫌涉及該案嫌疑重大,霧峰警分局員警於日前,到台中監獄借提另案服刑中的莊嫌,莊嫌否認犯行,並辯稱他曾租屋於案發處所二樓,曾移動案發套房窗戶下的腳踏車,而觸摸案發現場之玻璃,警方再至現場勘查時發現,據指紋遺留位置,戳破莊嫌辯解之詞,順利偵破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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