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盼活用勿售公有地胡:傾向不再出售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11.05
台中市議員劉錦和建議市府將公有土地活化利用,例如美化、興建停車場或活動中心,反對市府出售公有地籌措經費,市長胡志強表示,日後若非民眾需要或畸零地,傾向不再出售公有地。
劉錦和表示,日前財經小組委員會已做出決議,兩百坪以上公有地不得出售;市府財政局長李錦娥回應,當天財政局提案,財經小組委員建議加入附帶決議,市府會尊重議會決議,未來市有非公用土地將儘量朝活化為綠地與公園用途。
劉錦和說,市府若把土地賣掉,以後要再買回,不只更貴,也不一定買得到;胡志強則回應,去年他就希望能少賣公家用地,但當時財政局認為對市庫收入有幫助,他尊重財政局長做法。
胡志強表示,前陣子有一件出售公有地的公文簽到市長室,他詢問副市長蕭家淇可否不賣,副市長蕭家淇表示,不賣就是違反議會決議,會請財政局好好研究,未來希望除非民眾有需要,或屬於畸零地,出售公有土地前務必慎重,市府不需靠出售公有土地籌措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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