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氣再殺人高雄輸氣管面罩兩年奪三命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2.11.05
氮氣再度殺人,高雄市新轄區輸氣管面罩兩年奪三命。高市勞檢處處長陳俊六對於輸氣管面罩二年發生奪走三條寶貴勞工生命的錯誤至表痛心,認為檢查機構應竭盡宣導、輔導機能,他呼籲有使用輸氣管面罩做為空氣呼吸具的事業單位應徹底檢討,以根絕氮氣窒息災害再度發生。
高市勞檢處處指出,去年5月高雄市林園區一石化廠發生勞工誤將氮氣供氣管線聯接於輸氣管面罩管線而窒息死亡;同年8月仁武區一石化廠勞工從事化驗分析時,不明動機戴上輸氣管面罩,聯接氣櫃下方的氮氣管線致窒息死亡;今年10月30日上午大社區再度發生吹砂作業的印尼籍勞工戴上誤接氮氣的輸氣管面罩窒息死亡的重大職災。
高市勞檢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調查,初步發現災害發生原因係原來空氣壓縮機供氣管線不明原因被改接到氮氣管線所致。
勞檢處處長陳俊六對於輸氣管面罩二年發生奪走三條寶貴勞工生命的錯誤至表痛心,認為檢查機構應竭盡宣導、輔導機能,陳處長呼籲有使用輸氣管面罩做為空氣呼吸具的事業單位應徹底檢討下列事項,以根絕氮氣窒息災害再度發生:
一、明確的危害預防標示:專供輸氣管面罩使用的管線,應明確標示「輸氣管面罩專用」、「非經許可不得拆除或聯接其他管線」。
二、採用本質安全的輸氣管快接頭:供應輸氣管面罩使用的空氣,其輸氣管及面罩公母快接頭規格必須和其他用途的管線快接頭區隔,以防止作業勞工誤將輸氣管面罩聯結於空氣源以外的氣體管線。
三、修訂輸氣管面罩安全標準作業程序:重新修訂輸氣管面罩使用的安全標準作業程序書,規定輸氣管面罩使用前應「先打開氣源開關、試呼吸確認安全無虞後再佩戴」,修訂後的安全作業程序書應對作業勞工完成教育訓練。
四、建議使用輸氣管面罩時規定應「夥同作業」:使用輸氣管面罩的作業,發生重大災害總在瞬眼之間,若能避免使用輸氣管面罩的勞工單獨作業,就能有效避免重大職業災害的發生。
(圖說)事故噴砂作業場所外部之輸氣管相關配管係以空氣供氣(右方及左方圈處);左圈處之管線不明原因被接上氮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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