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5/06/14
Saturday
03:21

斗南分局落實執行取締酒駕成效卓著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2.10.19
警政署於101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斗南警分局遵循政令,不僅於各項場合加強宣導民眾酒後不要駕車,並積極規劃勤務作為,全面強力取締,以期杜絕民眾酒後駕車肇事,確保全民生命、財產安全。 斗南警分局自101年6月1日起至10月份止,共取締酒後駕車157件,其中有80件移送法辦,與100年比較,取締增加103件,移送法辦增加41件,該數據顯示,經過警方強力執法後,民眾已有「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概念與共識,相信在警方持續強力執法作為下,將可降低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 斗南警分局100年全年發生死亡車禍21件,因酒後駕車肇事有7件,佔33.3%,101年至今發生死亡車禍8件,而在101年 6月1日 起至10月份專案執行期間,僅發生死亡車禍1件,成效良好。 斗南警分局交通組長李文杰表示,在警方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及加強宣導作為後,民眾多能接受與配合,防制成效顯著。 同時,重申民眾酒後駕車一經警方查獲,酒測值每公升超過0.25毫克,須罰款1萬5千元到6萬元罰鍰,超過0.55毫克,便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至於駕駛拒絕酒測,也要處6萬元罰款並扣車吊照。 分局長陳保安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駕肇事往往導致數個家庭破碎,對民眾生命及財產均造成極大威脅,為此將持續要求所屬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以維交通安全與秩序。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