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入高美保護區最高罰20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10.09
台中市政府表示,為保護北半球分布最南端且範圍最大的雲林莞草草澤生態,市政府農業局於今年六月二十二日,公告實施「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分區管制範圍暨管制事項,將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等三區分區管制。
農業局表示,自七月二十三日宣導期結束迄今,有九位民眾未經申請擅入保護區之核心區,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第四項第四款規定,由農業局依同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各罰新台幣五萬元。
農業局請在地巡守隊加強巡守並請警力加強巡邏外,農業局再次呼籲民眾造訪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時,應遵守公告管制事項並詳讀公告,務必從高美二號海堤解說半島前之竹圍通道及番仔寮海堤越戰美軍戰備油管道等二處通道進入永續利用區進行生態體驗,切勿未經申請跨越護欄擅自進入核心區及緩衝區,且請漁民注意不得進入核心區從事漁業行為,民眾若擅入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將受罰五至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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