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流浪百里霧峰警護送回家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09.28
霧峰警分局萬豐派出所轄區,出現一名智能不足流浪女子,一直不願告知處理員警身分,員警只好暫時提供食物、金錢供其度日,當員警再度於霧峰區中正、北岸路口遇見她,詢問其身分時,同樣未獲得告知。
因該女子近一週來都在萬豐地區流浪,萬豐派出所巡佐鄭正昌只好半哄半騙,一方面掏腰包購買食物供食,另一方面請其說明姓名要再買飲料予其解渴,這名女子才說她姓胡。
由於胡女家屬並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失蹤協尋手續,鄭員只好由戶役政資料逐一過濾,終於找到一名獨居民眾資料與胡女相仿,透過電話向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查詢,始知該民平日獨居於通霄鎮,不知為何會流浪一百公里至台中市霧峰區。
經聯繫其兄長,他表示因本身亦為小兒麻痺患者,無法至萬豐派出所接回,希望警方協助,員警將胡女護送至百公里遠的通霄派出所,再由其兄長領回。
圖說:警方護送流浪女子回居住地派出所。(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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