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填補虧損取消天然氣漲幅限制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9.23
中油天然氣部門累積虧損已達一百一十億元,為免虧損持續擴大,改採新公式計價,取消單月漲幅最高為三%的上限規定,明年一月起全台三○七萬天然氣用戶,每戶每月增加約四十二元到六十三元支出。
中油董事長林聖忠表示,國內天然氣價格因有漲幅上限規定,每月最多漲三%、連續三個月不超過六%,依現有天然氣計價公式推算,今年前八月液化天然氣平均進口成本(不含卸收、氣化、輸儲等成本)是每立方公尺十八.九五元,而平均售價是每立方公尺十七.五四元,差距是每立方公尺一.四一元。以全台三○七萬家庭用戶,每月平均用量三十至四十五立方公尺計算,每個月虧損就達一億兩千萬至一億九千萬元。
林聖忠說,新版天然氣計價公式預計十月底出爐,年底前送能源局「氣價諮詢委員會」審查,最快可能年底實施。新公式取消單月漲幅最高為三%、連續三個月漲幅最多為六%的上限規定,並採一次漲足,漲幅至少八%以上。
中油今年僅於二月、三月、七月及八月各微幅調漲二.九九%。若採用新版計價公式,明年一月起實施,一次漲幅將達八%以上、每立方公尺漲一.四元以上,家庭用戶平均每月增加約四十二元到六十三元。
林聖忠強調,修改天然氣計價公式只是希望真實反映國際天然氣價,因為現行的中油天然氣價格是以日本原油進口報關價格(JCC)作為計算基礎,但因須冷凍壓縮且船運,因此價格高出美國自產的管道天然氣價格甚多。若加拿大的頁岩氣技術可行並出口,即有機會部分參考美國HH制(管道天然氣價指標),降低進口成本。
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表示,如果不是為了補虧損,何必改公式,公式隨便修改,卻不說明計算方式及更改的理由,強迫消費者接受。明明就是中油經營不善,為什麼要逼著消費者幫中油吸收虧損,而且說漲就漲,還一次就要漲到最高點,根本就是想要掏空消費者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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