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4所學校門口設置無菸區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9.13
菸害防制法推動無菸校園已久,台中市衛生局進一步要讓學生連二手菸都吸不到,二十四所公私立高中職宣示劃設全國首創的「校門口禁菸區域」。
民國九十八年菸害防制法修正公布後,依據該法第十五條,校園內全面禁菸,但校門口仍屬公共區域,為免接送、會客者在校門口吸菸,讓學生被迫吸二手菸,市府衛生局與大台中五十所公私立高中職會商後,有二十四所學校同意畫設校門前方空地為無菸區,除了在地面劃設紅色明顯標示外,警衛人員依法也有權勸阻,勸阻無效並經稽查員查證屬實者,可祭出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這項措施是希望讓校園更全面遠離菸害,當初是由學校校長主動提議,有些學校因為校門外就是大馬路,也有學校是因為校門外空地非屬校方所有而尚未加入,但她希望未來拓展到醫院、超商等都徹底落實無菸害。
市長胡志強表示,他很自豪這項全台第一的創舉,呼籲大家不要吸菸,他認為校門設無菸區既有宣導意義,也有實際作用,除了宣示徹底杜絕菸害、保障市民健康外,也是落實讓學生連二手菸都吸不到,戒菸可以讓自己和朋友的健康更好,他希望更多學校都響應校園無菸,讓下一代更健康。
圖說:市長胡志強等人在校門口無菸區進行宣導。(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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