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請託關說三日內強制登錄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9.10
台中市政府表示,公務員遇到請託關說案件的登錄報備,已成為強制規定,行政院日前頒布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後,市府也準用相關規定,要求所屬公務員必須在案件發生三日內依規登錄,否則將予以處罰,政務官若情節重大者,也將移送監察院審查。
由於政府大力推行廉政,重點之一就是將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為此行政院頒布「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並於九月七日實施,只要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人員,甚至代表政府出任法人機構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都將納入規範的對象。
依據要點規定,公務員遇到請託關說案件,三日內必須向政風單位登錄,未依規定辦理者將受處罰,登錄後,包括請託關說類型、數量、懲處案件等都會上網公開,讓大眾瞭解,以增加政府廉政的透明度及制度化。
對於行政院這項新規定,市府也表達同步實施的立場,政風處長蕭湘寧於十日在市政會議中報告指出,已簽請市長同意準用中央規定,作為市府各所屬機關、機構公務員請託關說登錄的標準規定。
關說者未必就會犯法,但沒有登錄就會有問題,市長胡志強表示,有時候會有一些光怪陸離的事,怎麼變化的都想不到,甚至只是閒言閒語都有可能傳到檢調單位,曾有同仁出席飲宴時發覺有相關廠商在場,雖然十分鐘內就趕緊離開,但之後出席廠商確實得標,未得標的廠商難免會認為是因為主管公務員接受飲宴,跳到黃昏都洗不清,雖然事後調查沒有違法,但也承受了不必要的麻煩與壓力。
胡志強說,推動廉政不能只求自己好,幫助同仁不要涉案也很重要,登錄其實是保護自己,是一件好事情。之前他已多次要求公務同仁務必依規登錄,但當時沒有罰則,現在已規定三日內必須登錄,因此同仁不能有所遲疑,否則時間過了就會有問題。他要求同仁一定要配合新規定,剛開始可能會很辛苦,但以後一定會減少不當請託關說的情形。
副市長蕭家淇表示,新的登錄規定較為嚴格,希望不只一級機關,包括附屬機關也要加強觀念,注意相關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但常見的人事任用請託,是否也算是不合法關說?胡市長當場請教政風處、人事處,人事處長林煜焙表示,只要依照法定程序,請託事項也沒有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契約等規定的疑慮,應該算是推薦,並不違法。
政風處長蕭湘寧表示,政風處未來將配合辦理相關講習訓練,讓市府公務員都能確實遵照辦理,以減輕不法關說帶來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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