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機車出廠滿五年得定期做排氣檢驗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2.09.10
南投縣環保局表示,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出廠滿五年以上的機車,每年應依照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期間內,前往認可的機車排氣檢驗站接受排氣定期檢驗。
環保局說,機車車主應依規定接受排氣定期檢驗,以降低車輛污染排放,改善生活空氣品質。如車輛已不再使用或破損不堪使用者,應儘速前往監理單位辦理車牌報廢及車籍註銷,避免接獲年度定檢通知。
此外,環保局透過路邊機車停車格、人行道、停車場、大型賣場及工廠等停車處執行未定檢機車篩選稽查,並由全國機車定檢資料庫篩選寄發定檢通知單,若於定檢期限內未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即逕予告發罰鍰2000元,並由監理機關予以限制該機車換發行車執照。
為便利民眾進行機車排氣檢驗,環保局長方信雄表示,目前南投縣共設置70間機車排氣檢驗站,提供免費排氣檢驗服務,車主可上網查詢南投縣機車排氣檢驗站之站址,希望透過縣民鄉親的主動配合參加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共同參與創造好山、好水、好空氣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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