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標示產地嘉縣支持國產牛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2.09.07
嘉義縣政府今天表示,新修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即將公告實施,各相關業者包括包裝食品業者、散裝食品業者、直接供飲食場所業者等,都應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違者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另標示不實者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
縣府說,為加強食品業者及消費者對牛肉標示的認識,縣府於公告實施前派員向縣內2000多家市售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等業者輔導,同時邀集相關業者辦理「國產牛肉產地標示宣導說明會」,希望提供民眾明確資訊,保障消費者權益。
嘉義縣肉品市場為全台14處合法牛隻屠宰地點之一,也是全台第四大牛隻屠宰場,每月牛隻屠宰約170頭,且派駐專業訓練合格獸醫師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工作,檢查合格屠體均蓋上「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衛生絕對有保障。
縣府表示,將持續加強市售牛肉產品稽查抽驗,確保民眾飲食健康及選擇權利,凡是嘉義縣產牛肉品質絕對有保障,請消費者繼續支持在地生產的國產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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