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大小黃金條檢調眼睛一亮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8.30
檢調偵辦黃季敏圖利案,在他辦公室和住處發現價值兩千六百多萬元的黃金,疑似將大筆非法金錢藉由購買黃金「漂白」,檢察官指出,選擇這種可保值、甚至近年不斷增值的黃金作為洗錢工具,是相當聰明的手法。
檢調偵辦期間,今年五月掌握到黃季敏持巨額現金特別到南部購買大量黃金,搜索黃的辦公室和住處,總共發現十九塊市值約兩千六百萬元的黃金條;承辦人員看到金光閃閃、如iPhone般大小的黃金條堆疊在一起時,眼睛為之一亮。
檢調認為,黃季敏買黃金條的資金應該來自不法所得,為了讓不法所得「漂白」,加上目前黃金價格好、脫手容易,才會將錢「砸」在黃金上,既可逃避追查,也方便收藏。檢察官表示,鈔票、有價證券都會有編號,加上目前全面電子化,所有資金交易都會有紀錄。此外,鈔票留在身邊,一旦被查扣,鈔票上的指紋、毛髮都可以成為證據,因此有些人用地下匯兌的方式「洗錢」,不但手續費低,也較難留下紀錄。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3.10.03
若無法規範彩色路跑環保署擬禁止2012.01.18
大地處1/18改隸工務局 北市防災一條鞭2013.07.27
國賠洪家模糊焦點?國防部:非事實2009.08.11
政院:及時疏散 為何只有台南能2010.11.18
郝勤拉票打出「花博」牌2010.02.19
朱立倫參選新北市?馬:再看看2010.08.27
無殼蝸牛將發起「全民五都投廢票」活動2009.11.21
綠把關美牛 修法停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