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與立委討論公債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8.28
台中市長胡志強與九位市籍立委將舉行座談,將討論公債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當過六屆立委的副市長徐中雄於今天表示,他反對目前行政院提的公債法版本,希望市籍立委團結起來在立法院聯合提案,提出一個適合台中市的版本。
市長胡志強表示,有人說修公債法會增加國家債務,這是什麼話?台中市舉債有能力還,又不是不還;修公債法是縣、市合併的配套措施,一年多前就該修的,結果沒修,也躺著不動,台中市一提修公債法,就說台中市哭窮。
胡志強說,這幾年台中市無法跨步大行走,還在跳小步舞曲,都什麼時候了,現在應該是跳進行曲的時候,縣、市合併之後有那麼多建設要做。
胡志強將於九月二日邀市籍立委座談,當過立委的副市長徐中雄也將出席,他表示財劃法修正對台中市幫助不大,必須修公債法,立法院審法案,一種是行政院提出的法案,另一種是立法委員的提案。
徐中雄說,他反對目前行政院提的公債法版本,日前他從荷蘭考察回國,第一件事就是到財政部去抗議這個版本,進一步他將在九月二日的市籍立委座談會中,建議立委們不要分藍綠,團結起來在立法院聯合提案,提出一個適合台中市的公債法版本。
徐中雄分析,財政部目前的版本五都的舉債總額是GNP(國民生產毛額)的百分之六左右,但不公平的是台北市就占百分之三、高雄市百分之一點八,剩下百分之一點二再分給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而且這之中還未扣掉北、高兩市已舉債的額度,到時候還是北、高兩市有利,對台中市無濟於事。
徐中雄主張,適合台中市的公債法版本應該與北、高兩市有相同的舉債空間,目前台中市舉債總額上限是預算的百分之四十五,而北、高兩市都是百分之二百五十,台中市應該也要達百分之二百五十。
徐中雄說,台中市舉債總額達百分之二百五十之外,可以再增訂「日落條款」,在合併後五至六年間,取消每年舉債不得超過預算的百分之十五上限,放寬到百分之二十或三十,好讓台中市加速建設,五、六年之後再恢復到每年不超過預算百分之十五的限制。
許多學者主張不修公債法,以免債留子孫,徐副市長則說台中市有能力還債,台中市不是要資源、是要空間,各直轄市各憑本事舉債、各自負責,舉債做建設,用建設來支持財政,才是良好的投資。
對於修公債法,徐中雄有信心,他說只要市籍立委團結有可能成功,而且最近胡市長表態很具爆炸性,馬總統已經答應修公債法列入下次立法院會期,只是最近台中市的一些事件對馬總統比較不好意思,但是台中市也不能不適時表達困境。
徐中雄說,縣、市合併之後,城鄉差距的建設必須趕快拉平,沒有錢不能做建設,合併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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