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逃亡事實李宗瑞遭收押送看守所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8.24
引發眾多關注的富少李宗瑞,在逃亡23天之後,終於在23日晚間主動出面投案,台北地檢署隨即朝開偵查庭,並聲押李宗瑞,而後,台北地院召開聲押庭,認定他有逃亡事實,不過沒有串證之虞,在24日清晨4時許裁定收押未禁見。
李宗瑞是在去年7月底遭一對姊妹控告性侵,警方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內勤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將李無保釋放。
後來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疑偷拍性愛光碟,檢察官日前傳拘不到李宗瑞,認定他逃匿,8月1日對李發布通緝,李宗瑞逃匿失蹤逾20天。
李宗瑞於昨天晚間8時35分由律師陪同,向檢方投案,接受檢方訊問。北檢指出,由於李宗瑞是通緝犯,在確認李宗瑞身分無誤後,立即召開偵查庭。是否有人涉嫌藏匿,是檢方調查重點,另外,是否有共犯,也是檢方偵辦重點。
而後,檢方要求每30分鐘通聯一次,他在律師陪同下,一路開車北上,檢方因擔心李宗瑞突然又消失,因而要求他每半小時進行一次通聯,23日晚間8時35分李宗瑞終於前往北檢接受偵訊。
李宗瑞主動投案,帶著三名律師出現,如此大陣仗,消息指出,李宗瑞可能已做好全盤推演,因而出面。根據消息指出,李宗瑞向檢方辯稱,他和被害人是合意性交,沒有偷拍及散布不雅照,但檢方認為不可採信,認定他涉犯加重強制性交及妨害祕密等罪嫌重大,為重罪,有逃亡的事實、串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後來召開聲押庭,法官在清晨4時許,認定李宗瑞有逃亡事實,但沒有串證之虞,裁定收押未禁見。李宗瑞將被戒護送往台北看守所。涉嫌藏匿李宗瑞向警方自首的女子陳美蘭,檢方複訊之後,以十二萬元交保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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