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瓦斯應簽訂契約落實公平交易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08.16
台中市實施民眾購買桶裝瓦斯與瓦斯行簽訂契約,自去年五月推動起至今年第二季,總列管液化石油氣分銷商家數為二百七十五家,推動供氣契約且與用戶確有簽訂事實之分銷商業者已高達二百七十二家,是全國簽訂供氣契約家數最多的地區。
市府消防局表示,消保會為了解決家用液化石油氣(俗稱桶裝瓦斯)之交易亂象,維護契約公平合理,請民眾購買桶裝瓦斯應與瓦斯行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藉以維護桶裝瓦斯消費市場秩序,避免爭議發生。
「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主要規範如下:液化石油氣之容器所有權,釐清其所有權歸屬於瓦斯業者,故其購置、檢驗及相關維修費用均由瓦斯業者負擔,而消費者則需於使用期間善盡保管責任,並且只支付瓦斯行不低於三百元之保證金(押瓶費)作為保管依據。
日後消費者與瓦斯業者簽訂契約時,需在契約中清楚註明瓦斯保證金之支出金額,如果消費者選擇更換瓦斯行或是選擇解除契約時,瓦斯業者需無條件退還原先支付之保證金;依據契約第八條的規範,瓦斯業者在回收桶裝瓦斯時,應該秤量瓦斯桶內的殘氣量,並依據回收當日的交易價格,按比例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氣價,以落實公平合理交易之精神。
為顧及個人資料保護,契約雖有明定相關個人資料填寫欄,消防局提醒民眾其身分證欄及電話可不填寫,而且在雙方審視契約內容後,如果有不合宜處,可在雙方同意下修改其契約內容,以符合實際需要。
為鼓勵消費者主動與台中市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簽訂供氣契約,除了積極輔導中市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配合政策共同推動供氣契約制度外,也利用多元宣導通路及相關宣導場合向消費者推廣簽訂供氣契約之好處,且架設供氣契約專屬網站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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