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加強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稽查管制
記者張俊夫/台中報導
2008.05.21
配合行政院強化治安,減少民生竊盜案件發生,台中巿環境保護局持續積極加強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稽查管制。局長李立德呼籲業者遵守相關規定,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台中市登記列管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有154家,去年並未查獲銷贓管道及偷竊廢電線電纜情事。今年,環保局仍將持續執行辦理民生竊盜案件稽查,稽查重點包括收受廢電線電纜、廢裸銅線、水溝蓋、鐵門、水閘門及其他公共設施,是否落實設簿登記、建立買賣紀錄等事項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的相關規定。
環保局長李立德呼籲相關業者,千萬不要為了要獲取不當暴利而違法收受來源不明的電線電纜,他表示,違反相關規定的業者,除由警察單位以收受贓物罪移送法辦外,行為如有涉及未依規定取得清除、處理許可,而從事該廢棄物處理業務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57條規定,將可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止營業。其另有違反同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時,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的罰金。
李立德說,近來由於銅鐵價格上揚,使得竊賊甘冒可能遭電擊的危險大膽偷剪盜竊電纜線,坊間買賣銅線價格每公斤約在200元、鐵價格每公斤約在16元左右相較其他回收物價格高出甚多,導致臺電公司各區營業處配電纜線竊盜案件頻傳,不僅影響一般民生用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更造成臺電公司嚴重損失。
他指出,環保署配合行政院強化治安,減少民生竊盜案件發生,遏止行徑猖獗的電纜線偷竊案件,訂定「強化稽查來路不明廢電線電纜專案計畫」,除由相關部會及各環保單位分工,進行全面性稽查來路不明的廢電纜線外,並製作大型嚇阻宣導海報、請台灣電力公司提供電線電纜實體樣本、辦理環保人員教育訓練、研訂設簿登記制度法源、訂定專案稽查計畫等方法,希望降低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他表示,為宣導業者拒收來路不明廢電線電纜,避免資源回收業者及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於回收、清除、處理廢棄物過程中,有誤收贓物的情形發生,環保署於96年度已印製大型嚇阻宣導海報,並由環保稽查人員,配合稽查工作時宣導,以達到確實遏止偷竊廢電線電纜行為的銷贓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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