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稅務局清理積欠使用牌照稅案件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2.07.17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目前該局全面清理5年內積欠使用牌照稅,催繳繳款書全部以雙掛號寄出,繳納期限為101年7月11日至同年8月10日,還沒有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表示,稅款20,000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四大超商繳納,免收手續費。稅務局提醒車主,如收到稅單未在繳納期限繳納,每逾2日要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會被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
如果經查獲有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除了要補本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一倍的罰鍰,車主不可不慎。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3.03.12
菸害嚴重苗縣學童吸菸率1.21%2010.01.26
千人陸團來苗 劉政鴻:提升苗栗觀光知名度2008.05.19
苓社區守望相助巡守隊舉辦社區防災宣導2008.04.09
羅亞婷 鋼琴獨奏會將在中正堂演出2009.08.24
青年創業貸款申辦說明會開鑼了2011.08.25
苗縣舉行公私立國中小學校長會議2012.08.21
苗栗高精密陶瓷刀劃新頁2008.01.16
縣長勘查通霄圳頭溪護岸改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