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稅務局清理積欠使用牌照稅案件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2.07.17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目前該局全面清理5年內積欠使用牌照稅,催繳繳款書全部以雙掛號寄出,繳納期限為101年7月11日至同年8月10日,還沒有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表示,稅款20,000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四大超商繳納,免收手續費。稅務局提醒車主,如收到稅單未在繳納期限繳納,每逾2日要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會被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
如果經查獲有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除了要補本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一倍的罰鍰,車主不可不慎。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8.19
林久翔頒發警局破案獎勵金2008.12.17
一校一藝團 苗縣中小學秀成果2009.10.05
五穀宮神農大帝全國慶典2008.05.20
苗栗縣長劉政鴻禁止員工中午應酬喝酒2009.10.02
苗栗文藝季美食嘉年華3日登場2008.02.21
縣長勘查苗市垃圾場聯外道路期在客家掃墓日紓解車流2008.08.01
中元普度公益愛心園遊會2011.02.09
竹南一女子負氣跳海遇警撿回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