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違反環保法規要罰錢還要上課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2.07.17
嘉義縣政府表示,違反環保法規,不僅要罰錢,還要上課,接受1至8小時不等的環境講習課程。嘉義縣環保局統計,今年度違反環保相關法規已有200多件,環保局7月19日將舉辦環境講習,邀請南華大學休閒環境管理所教授趙家民講解環境倫理。
環保局表示,這次有25位民眾必須參加講習,接到環境講習通知單的民眾,請攜帶相關證件準時接受講習課程,若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參加者,得申請延期,並以1次為限。拒不接受講習或時數不足者,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規定,最重可處罰新台幣15,000元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直到參加為止。
環保局17日強調,透過環境講習能讓被處分人對環境更有責任心,進而保護環境,避免再次污染環境,否則除了必須繳交大筆罰金外,還得接受講習,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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