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消防分隊長童雅黎遭停職處分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07.16
台中市消防局「正妹消防分隊長」童雅黎妨害家庭事件,遭大老婆反擊提出告訴,童女為這起桃色風暴付出代價。
今年三十歲、身高一百七十一公分的「正妹消防分隊長」童雅黎,遭人踢爆介入部分消防官員的婚姻,甚至搶同學的老公當「小三」,事情鬧得沸沸揚揚,連中央消防署、監察院都介入調查。
童女曾支援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結識彰化縣消防局課員王佑仁,王男的妻子是童雅黎的警專同學,童女不顧同學情誼,搶人家老公當「小三」,甚至闖入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向王妻嗆聲,兩人還相互拉扯互控傷害。
雲林地方法院地檢署聲請處刑書出爐,內容指童雅黎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相姦罪嫌,消防局隨即在十六日下午召開考績委員會,做出記大過並「停職」處分,童雅黎於十七日起停職;消防局長廖明川表示,這是繼四月二十日童雅黎被該局記過、調職之後的另一項重大處分。
這件事嚴重影響消防局形象,所以消防局積極並慎重處理,廖明川說,今年四月間消防署調查報告出爐,指童女闖入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去嗆大老婆,那個地方是公家機關,童女又是公務員,這些都是「不當行為」,當時該局就針對此事對童女記過處分,並將她降調為內勤科員,至於「停職」則是針對童女妨害家庭的部分,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九項第二項做懲處。
廖明川表示,因童女始終不承認妨害家庭,消防局再進行調查,而日前雲林地院的處刑書出爐,童女觸犯相姦罪嫌,所以消防局考績委員隨即做出更嚴重的「停職」處分。
童女搶同學丈夫,監委余騰芳介入調查,童雅黎坦承過去曾和王佑仁出遊,還進出汽車旅館,當時一度堅稱兩人並無不軌行為。
王佑仁則坦承兩人曾經有過一段情,也發生過關係,他因此被記大過並調職,與副大隊長職務失之交臂。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通姦罪)有配偶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所謂「相姦」指的是未婚者與有配偶者發生性行為,該案是「告訴乃論」,如達成民事和解可撤回告訴,童女未來還可能有復職機會,否則可能遭「免職」打破鐵飯碗。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4.12.16
中市立委補選十八日起領表2018.05.08
全國技能競賽明道中學奪16大獎2012.10.11
烏日自治橋13日上午起因施工暫封閉2015.08.05
中市首場政策願景說明會清水召開2013.10.23
胡志強:港務公司分配盈餘全用在海線區2014.08.01
潭子區新田登山步道設施將進行整修2017.08.07
馬國婦人跨海來台手術除害2016.12.25
高美濕地風車夜間點燈增添浪漫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