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自身安全酒後勿駕車
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8.05.19
臺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為避免酒後駕車行為發生,消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將於97年5月20日21-24時執行97年5月份第3次局頒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當日專案勤務並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以遏阻酒後駕車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台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再次提醒駕駛朋友,駕駛汽車經酒精測定器測試酒精濃度超過標準0.25MG/L,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另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請未飲酒之家(友)人駕駛車輛,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以維本身及他人生命、身體之安全。台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服務電話:06-6323297),請善加利用。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3.11
統一獅329台南對戰兄弟象2009.11.18
2009台灣溫泉美食嘉年華-愛上關子嶺2008.08.11
2008年健康安全年社區防疫總動員2024.07.18
台南運河遊河BOT簽約啟動 台南市長黃偉哲盼三座綠色碼頭帶動永續繁榮光景2025.06.12
熱帶低壓及西南風影響 台南市長黃偉哲市長指示水利局超前部署2008.10.30
「17世紀台灣船復原重現計畫」簽約儀式2010.07.29
台南縣國中小學校長交接典禮2010.02.26
99年3月1日起五合一疫苗開始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