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更新食水嵙溪等處禁漁河川溪流河段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07.04
台中市有十二處河川被列為封溪護魚河段,禁止釣魚、抓魚或抓蝦等行為,每條溪除了有專人取締之外,還有社區居民自發性排班巡邏,拍照或錄影搜證,違者第一次不罰,第二次將罰三萬元。
為維護台中市溪流魚類資源,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所屬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已於五月十六日更新最新封溪護魚河段,並將中市禁漁(封溪護魚)河川溪流表相關資料載於農業局海資所網站供民眾參閱。
市府公告十二處溪流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包括新社區(食水嵙溪及抽藤坑溪)、東勢區(馬鞍小溪及軟埤坑溪)、和平區(有勝溪、大甲溪、依卡灣溪、北坑溪、中坑溪、雪山坑溪、觀音溪、橫流溪、裡冷溪及竹林溪等)及霧峰區興台排水支線(油車第圳)等。
農業局表示,今年一至六月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公告封溪護魚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裁處的案件有十二件,總裁處金額新台幣三十六萬元整,被裁處者多為用釣具從事採捕水產動物的違法行為。
目前這十二條溪流之中,觀音溪、橫流溪以及食水嵙溪有較多民眾前往垂釣或抓魚抓蝦,過去農業局發現這種違法狀況直接開罰,今年則採第一次勸導,第二次再違法者才開罰三萬元。
農業局表示,台中市封溪護魚河段係屬溪流河段源頭,保育溪流棲地讓魚類有生息繁衍的場所,以達永續利用自然資源,民眾欲享受垂釣樂趣,應避開已公告的保育魚類棲息河段,至其他未公告禁漁河川垂釣,才能永享魚類資源生生不息及垂釣休閒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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