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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

台中新制身障鑑定與需求評估將上路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7.02
新制身障鑑定與需求評估將上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與衛生局,將共同採取因應措施。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將於十一日正式上路,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精神將納入我國現有制度中,原鑑定項目除身體功能及結構外,新增「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兩項。 而原本由醫師鑑定後即可核發身障手冊,也將改為鑑定醫師與鑑定人員共組專業團隊負責;社會局表示,新制將比舊制更能發揮協助身障者的功能。 目前全台中市約有十一萬名身心障礙者,社會局為配合新制實施,將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將自今年七月十一日起三年內,針對新申請、申請重新鑑定及原本領有手冊但有註記有效日期者等三種對象,共計二萬二千一百六十二人,受理其進行新制鑑定。 第二階段則預定自一○四年七月十一日起四年內,針對原本持有永久有效手冊的身障人士進行新制鑑定,人數共計八萬八千七百二十三人,依據新規定,此類通過鑑定者自領有新手冊後,每五年須辦理換證一次。 社會局長王秀燕於市政會議中,說明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她表示,這次新制的改變可說是空前的,原本身障鑑定制度較偏重醫療,新制則將身障人士的「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均納入評估項目之中,並與原本的醫療因素加以整合,同時鑑定人員也由個別醫師,改為醫師加鑑定人員的「醫療團隊」辦理,醫院鑑定完畢後,再送由社會局進行手冊核發及身障者後續協助的綜合評估。 王秀燕說,為簡化民眾取得證明的流程,社會局規劃「一般流程」與「併同辦理」兩種方式讓民眾選擇,選擇一般流程者,先到鑑定醫院中進行鑑定,之後再由社會局依鑑定結果到申請人家中或工作場所進行其他評估,一般流程在時間安排上較有彈性,可免除申請人等待時間。 若選擇併同辦理,則需至七家特約醫院進行鑑定,由鑑定醫師與鑑定人員共組專業團隊進行評估作業,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長王麗馨提醒申請人,因為各醫院安排鑑定時段均不同,醫師也無法指定,因此建議民眾優先選擇一般流程,可節省寶貴時間。 目前台中市共有二十二家鑑定醫院:中國醫大附醫、台中榮總、中山醫大附醫、澄清平等院區、澄清中港院區、署立台中醫院、大里仁愛、台中仁愛、林新、署立豐原醫院、國軍台中總醫院、大甲李綜合、光田、童綜合、台中慈濟、維新、靜和、澄清復建、宏恩龍安分院、清濱、清海、陽光精神科醫院。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這二十二家鑑定醫院都已完成相關訓練,作好因應新制上路的準備,其中的中國醫大附醫、台中榮總、中山醫大附醫、署立台中醫院、署立豐原醫院、大里仁愛、童綜合等七家醫院,更提供「併同辦理」服務,預定明年將再輔導七家鑑定醫院加入併同辦理,擴大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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