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不動產實價登錄八月一日上路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2.06.29
台中市政府表示,為促進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化,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下稱實價登錄)相關條文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後,行政院核定今年八月一日正式上路。
實價登錄由各地政事務所受理申報,市府地政局表示,自八月一日以後,民眾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依不動產所在行政區向所轄地政事務所申報,至於申報方式,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網際網路上網申報,或至地政事務所臨櫃自行或由服務人員協助申報。
逾期或申報不實將予裁罰,若權利人逾期未申報,亦未於十五日內補正,將處以新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並限期申報,另外開業地政士或經紀業者則無上開十五日緩衝期之適用,逾期未申報將直接裁罰。
申報人所申報的資料,將由承辦人員按月抽選百分之五的案件進行核對,並就成交價或租金有顯著異於市場行情或登錄資訊不實者實施檢查,如查獲確有申報不實之情事,且逾期未重新申報,將處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
舉辦說明會加強宣導實價登錄,為了讓中市民眾及相關業者能立即了解實價登錄新制度,市府地政局特地於今年七月間至中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實價登錄宣導,希冀能讓大家能了解新制度的相關規定,俾使實價登錄順利實施,使房地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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