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柴油成分標準加嚴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2.06.25
苗栗縣政府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00年7月1日起加嚴車用柴油成分標準,其中包括硫含量加嚴至10mg/kg,並增訂柴油16烷指數及多環芳香烴之管制項目。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除透過路邊攔檢柴油車抽查油箱油品之外,也進行場站油槽及加油站油槽隨機抽驗作業,並對民眾檢舉之地下油行進行取樣檢驗。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車用油品品質的改善,除可延長車輛空氣污染防制後處理器使用年限之外,對於使用中車輛亦同樣具有污染減量成效。
自100年7月1日起法規標準加嚴之後,持續透過路邊攔檢柴油車抽查油箱油品,及針對場站油槽及加油站油槽隨機抽驗作業,以杜絕非法油品之流用。若經抽檢油品硫含量超過管制標準者,小型車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大型車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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