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農損達到20%可申請救助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2.06.19
新竹市政府表示,最近天然災害頻傳,全台降雨釀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了紓解農民在農作物生產過程遭受天然災害損失,特別規畫救助方式,若損失情形達救助標準,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救助地區,農民生產之作物損失程度達到20%,就可以向農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救助。
經由政府的現金救助、補助及低利貸款等方式,幫助農民復耕,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以安定農民的生活。
新竹市損失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為公告現金救助標準,損失金額達700萬元以上,為公告低利貸款標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災區翌日起10日內由各區公所受理申報,受補助作物種類包含稻米、果樹、蔬菜等8大類,相關資訊詳情可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查詢,通報單位為各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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