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煉油廠雨水排放後勁溪符合標準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2.06.12
有關大雨期間高雄煉油廠將廠區逕流廢水(雨水)經由RD -04排放口排放後勁溪,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澄清指出,該廠依規定己經向高雄市環保局報備,也符合環保署公佈的放流水標準,絕無利用大雨偷排廢水。
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表示,該廠因6月9日起持續大雨,不屬廠區的半屏山山區大量雨水流入,兩座暴雨緩衝槽已收集到高液位,無法繼續收集廠區內逕流廢水即雨水,明溝大排水位持續高漲,水位已超過紅色警戒線。為免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及維護該廠人員及設備之安全,該廠依規定向高市環保局報備後,於6月10日清晨3時45分,將廠區逕流廢水雨水經由RD -04排放口排放後勁溪。當報備排放時,廢水工場仍持續操作,維持海洋放流。之後,大雨期間幾次的溢流或打開閘門排放的報備也是ㄧ樣。
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表示,高雄煉油廠在排放前先於明溝大排取樣,排放後還會在排放口取樣,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COD)、油含量(Oil)遠優於國家標準,放流水並無油污,連7月1日即將管制的水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也符合環保署公佈的放流水標準。
高雄煉油廠再次澄清說明大雨時經由RD04排放口排放雨水,是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以核發機關許可之放流口排放,但是在緊急情形非以繞流排放不足以搶救人員或處理設施者,不在此限。」緊急排放規定辦理。
廠長李順欽強調,因據中央氣象局預報,研判大雨不止,將會排放後勁溪,因此早於 6 月 9日下午起即已停止廠區各冷水卻塔的洩放廢水排放,排入後勁溪皆為廠區地表與半屏山雨水,絕無利用大雨偷排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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