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至農糧署抽檢市售包裝糯米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興新村報導
2012.06.0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端午節前為國內糯米需求旺季,每年均於佳節前針對市售包裝糯米之標示及品質,加強抽檢管理,並加重對標示不實業者之處分,督促業者誠實標示,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請民眾安心選購。
農糧署說,糧食管理法規定市售食米應標示項目包括:品名、品質規格、產地、重量、碾製日期、保存期限、廠商名稱、電話與地址等,為嚇阻不法廠商欺瞞消費者,對於不符規定者除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已修正該法對標示不實業者加重處分,罰鍰由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提高為4萬元至20萬元。
另,101年3月1日新修正之「糧食標示辦法」,規範「品質規格」應依國家標準等級標示及包裝標示優質或優良米等用語應達國家標準二等之限制,避免購買包裝米的消費者誤判,該署呼籲民眾選購標示完整之市售食米較有保障。
農糧署表示,為提升市售包裝食米品質,該署每年配合傳統節慶或賣場有促銷活動時,加強辦理市售食米抽檢,進行標示檢查及品質檢驗,主動掌握市場包裝米標示實際狀況。
100年市售米抽檢標示檢查不合格率為10%、品質檢驗不合格率為7%;101年第一季抽檢結果標示檢查不合格率為8%、品質檢驗不合格率為7%,不合格率有下降趨勢。
此外,該署並增加網路抽檢及加強後續追蹤檢驗,督促業者提供消費者完整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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