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食品中毒把握新鮮、煮熟二大原則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基隆報導
2012.06.05
基隆市政府表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分析近10年來台灣地區發生食品中毒案件,5月份食品中毒案件比4月份多了6成,主要是因為高溫多濕的環境極適合微生物繁殖,一旦食品烹調及保存不當容易變質腐敗,在諸多原因中又以「熱處理不足」、「生、熟食交互汙染」及「食物調製後於室溫下放置過久」最多。
基隆市海產類食物豐富,過去曾發生外縣市遊客至本市遊玩,購買風景區、攤商海鮮(如燙小捲、醃漬燒酒螺、蜆等)未於現場食用,攜回家中數小時後食用,引發腹瀉等不適症狀,基隆市衛生局許明倫局長提醒民眾,海鮮食品烹調後要立即食用,若放置於室溫下,菌數係以倍數成長,很容易引發食品中毒。
切記落實預防食物中毒「五要」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以預防食品中毒的發生。食品業者販售即食海鮮時,應提醒消費者立即食用,以減少食品中毒的發生。
一旦民眾不慎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迅速就醫並保留剩餘食品及患者嘔吐物或排泄物,以利追查中毒原因;醫療院所如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於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處理。至於造成食品中毒之業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依同法第34條規定移法院辦理,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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