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過勞 雇主責無旁貸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5.23
臺北市政府表示,去年陸續傳出保全人員、南亞及宏達電工程師因過勞致死案件,「工時過長」問題不但引發國內各界的震驚,甚至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日前也針對工時問題做了報導,點出我國雇主普遍未遵守勞動基準法,勞工常態加班等現象,顯見我國超時工作問題已成為國際關注焦點,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身為勞工主管機關對於改善超時工作問題列入年度重點稽查。
勞動基準法規範雇主排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加上延長工作時間也不能超過12小時,雙週正常總工時不能超過84小時。根據近三年裁罰案件統計資料顯示,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案件,排名第一即是超時工作,其次為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休假。勞工局強調只有少部分從事間歇性、監視性之工作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其工作時間得以延長,然而雇主卻誤解並濫用責任制,導致各行各業皆存在著超時工作的嚴重問題。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陳業鑫局長說明,2011年率全國之先例,針對包含保全人員、部分場所護理人員等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訂立審核基準,明訂四週工時上限,並要求雇主應給與例假,降低該等人員原本過長的工作時間。為能確實保障勞工健康及勞工權益,於實施勞動檢查時,將工作時間、休假日納入重點查察項目,違法情節重大者,將從重處分,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以導正「責任制」濫用之陋習。
陳業鑫局長表示勞工局將於今年首度辦理「過勞議題研討會」,邀集專家學者針對鄰近國家過勞防治及其相關補償法制,進行學術性研討會議,對改善勞工工時條件有正面幫助,更能使臺北市的工作職場環境與條件能與國際達致相同之水準,嘉惠於勞工朋友,並廣邀各界參與,同時也冀望從其他國家之經驗,集思廣益,作為未來施政的參考。
陳業鑫懇切呼籲,台灣勞工的勤奮、創意與知識是國際間有目共睹,但過長工作時間壓縮勞工休閒放鬆的機會,長期疲勞將損害勞工身心平衡,導致減弱生產力與效率,更可能造成扼殺創造力等負面效果,雇主應逐漸反轉工時長度代表工作效率的迷思,給予勞工適度的休息調整,才能激發更優質的生產效能,減少過勞之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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