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執行危險水域稽查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05.16
台中市政府表示,為維護民眾戲水安全,觀光旅遊局於今天到大安海域,進行危險水域現場聯合稽查。
往年因民眾疏忽、不諳水性,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意外事件時有所聞,台中市政府為維護民眾戲水安全,除密集於各有線電視、報紙、廣播電台、轄內各鐵公路車站、高鐵站及各機關學校,加強向民眾及學生宣導危險水域地點及潛藏危險,呼籲不要從事各項水上活動外,並由觀光旅遊局不定期主動邀集警察、消防、教育及各水域管理機關辦理危險水域現場聯合稽查,並現場勸導遊客,如勸導不聽則依規裁罰。
五月五日立夏以來,室外溫度明顯飆高,中旬即已達30℃以上,從事水上活動的民眾日漸增多,因此觀光旅遊局日前邀集行政院海巡署中部地區巡防局、市府教育局、警察局大甲警分局、大安區公所、風景管理所及當地里辦公處等單位相關人員,至公告危險水域大安區原濱海遊憩區域海水浴場,執行今年度第一次危險水域聯合稽查工作。
這項聯合稽查選定假日係考量比平日有較多民眾前往戲水,經現場稽查結果,僅有少數民眾於堤防附近沙灘散步、踏浪,以及青年學生成群騎機車前往該區域堤防逗留觀看,未發現民眾有游泳、衝浪、潛水等違法行為。
為讓民眾及學生們了解該水域禁止事項、範圍及危險性,現場稽查人員告知不得從事游泳、衝浪、潛水等水上活動,並規勸遊客改往合法立案的游泳池或有配備救生員之安全水域,以確保安全。
同時,也告知民眾,如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法裁罰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因歷年青年學生溺水事故率偏高,故將學生列為重點防溺宣導對象,經現場勸導後均能配合離開。
行政院海巡署中部地區巡防局人員表示,該海域漲潮及退潮線相差約一點五至二公里距離,民眾常因疏忽或不了解潮汐時間與變化,於退潮時進入沙灘戲水,於漲潮時往往來不及上岸而發生危險,且該地區沙灘因潮水沖刷關係造成高低落差大,常使民眾一不注意即踩空而溺水,呼籲大家不要前往從事各項水上活動。
觀光旅遊局長張大春表示,危險水域除不定期舉辦聯合稽查外,將請風景區管理所於現場增設警告牌及簡易救生器具,以備緊急救援之需,並請大安區公所結合該里辦公處及守望相助隊,加強平日該水域巡查勸導,如遇不聽勸導者,立即通知當地派出所前往現場執法並作成紀錄,移由觀光旅遊局依法裁罰。
張大春提醒民眾,尤其是青少年學生,千萬不可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包括:游泳、戲水、釣魚、衝浪、潛水、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等各類器具之活動等,應選擇合法並設有救生員的游泳池或海水浴場從事水上活動,才能玩得愉快又安全。
台中市十二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如下:(1)東勢區東豐大橋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2)東勢區砂連溪觀瀛橋附近水域;(3)新社區龍安橋天福橋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4)豐原市朴子街100巷大甲溪鐵橋下方、豐原市角潭路八寶圳及石岡水壩集水區等水域;(5)大安區大甲溪出海口處及大安鄉海墘村舊海水浴場附近水域;(6)和平區大甲溪谷關到麗陽段、天輪電廠下方、谷關神駒谷溪底等水域。
(7)太平區頭汴里一江橋附近、蝙蝠洞附近、護國清涼寺中埔三號橋下方及仙女瀑布等處溪流水域;(8)大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9)龍井區台中火力發電廠旁、台中港西碼頭水域;(10)東勢區大安溪大峽谷水域;(11)烏日區烏溪段水域;(12)豐原市角潭路葫蘆墩圳及軟埤溪水域。
圖說:聯合稽查人員在大安海邊勸阻遊客戲水。(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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