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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Wednesday
08:28

勞檢處清查貨梯安全 18家廠商違規嚴重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5.14
新北市政府表示,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天(14日)公布轄內事業單位貨梯(即貨用升降機)專案檢查初查報告,勞檢處針對33家事業單位實施清查,結果發現有關貨梯之違規部分達81項,其中明顯造成安全疑慮者則有42項,除已依法通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外,屆期仍將派員針對初查違規事項實施複查,若仍有違法情形,將依法裁處事業單位3到15萬元罰鍰,直到改善為止。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從去(100)年底至今年2月,新北市境內陸續發生4起因為不安全貨梯所生的重大死亡職災,為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乃針對轄內事業單位設有貨梯之工作場所實施專案檢查,執行期間從3月到4月。由於未滿1公噸之貨梯,非屬危險性機械,依法毋須經過代檢機構之竣工檢查及定期檢查,相較於1公噸以上之貨梯,政府介入管制程度不深;且事業單位為節省成本,經常找非專業廠商設置簡易型貨梯,或以捲揚機、起重機改裝貨梯使用,故障發生時亦僅委由非專業廠商檢修,因此相關職災發生比率反而較危險性機械為高。 高寶華更進一步指出,本次檢查結果明顯有安全疑慮的違規項次計有42項,其中以未實施荷重試驗(14項次)最為嚴重,比例達33.33%,其次是貨梯連鎖裝置失效(11項次)及未設置內(外)門(8項次)等,分別各占26.19%及19.04%。 高寶華呼籲,貨梯的災害風險較一般機具為高,事業單位更應依規定設置安全設備及作好安全措施,並實施設備自動檢查,否則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除將從嚴追究事業單位之行政責任外,雇主亦須負起相關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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