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財稅局盼中央支應國民年金所增負擔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5.14
國民年金將在今年10月開辦,嘉義縣財稅局統計每年約需增加1億4000多萬元支出,如無配套措施,將使已極度困窘且達舉債上限的地方財政雪上加霜,尤其今年增加的3000多萬元負擔,就不知錢從那裡來,有待中央設法解決。
財稅局長簡世明指出,國民年金法規定地方政府必須負擔低收入戶應繳保費的65%、輕度身障者應繳保費的27.5%、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保費的27.5至35%,嘉縣府初估每年需分攤保費將再增加1億4000多萬元,整體社會福利支出超過20億元。
尤其是,嘉縣每年稅收僅20餘億元,人事費便需106億元,縣府可舉債額度長短期債務45%、30%都已達上限,財政早已捉襟見肘,今年10至12月開辦國民年金增加支付補助經費3000多萬元,不但未編列預算,目前也沒財源。
簡世明表示,據悉目前有許多縣市都面臨類似財務困境,這應是全國性問題,且「中央立法,應由中央負責」,在未完成修法前,應協助解決地方政府財政困境,避免再出現排擠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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