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惡劣駕駛酒駕撞人返回再衝撞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2.05.04
草屯警分局表示,又見酒醉駕車撞死人的交通事故,一部小客車酒後駕駛在草屯鎮芬草路1段撞擊機車廖姓騎士,倒地不起周邊住戶報案圍觀,洪嫌返回再次衝撞民眾與死者,警方根據民眾提供不全車號拼湊後深夜查訪洪嫌住家,在頂樓將他逮捕到案,經測試酒測值0.69mg/L,今天上午依故意殺人、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
78歲廖姓老翁今天凌晨0時左右,騎機車V**-292途經草屯鎮芬草路1段217巷時,遭由後方疾駛而來的小客車8E-69**撞擊倒地,24歲洪姓駕駛肇事逃逸,附近民眾立即報警處理。
恰巧剛下班的護士途經該處下車參與急救,此時肇事者返回現場再衝撞圍觀路人及倒地老翁。民眾一時四處躲避,車子再次壓過受傷老翁經急救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在場民眾氣憤不已分別記下車號,但是夜間視線差車號並無法完全記下,警方現場處理後過濾清查拼湊可疑車輛查證,發現設籍草屯鎮僑光街灰色小客車涉有重嫌。
立即依址前往訪查,洪嫌見警方到達迅速躲藏至頂樓,恰巧民眾發現以為樓頂有小偷因而報警,處理員警此時盤查洪嫌家人正在樓下,聽聞通報後立即趕往頂樓順利將他逮捕,洪嫌在證據確鑿得知法網難逃,才坦承肇事撞人,但是向警方表示:因酒醉不知何故再次衝撞現場等詞,交通組員警將他逮捕帶回偵訊。
員警比對車輛撞擊位置,老翁當初被撞彈向擋風玻璃凹陷倒地,遭第二次輾壓後頭部、胸腔重創經送醫後不治,當時圍觀民眾均表痛恨不已,如當初立即協助送醫應該能撿回一命,怎料惡質駕駛再次返回現場衝撞,才造成無可彌補的悲劇。
草屯警方也再次呼籲駕駛人,「確實遵守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一旦酒後肇事將受刑則及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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